作者shyuu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已缴税和扶养资料 但想剔除一位资料重缴?
时间Wed May 3 00:42:53 2017
搜寻一下没看到类似状况
如果有的话麻烦请告知我 谢谢!
情况:
目前所得税 已经缴完 一共扶养三位亲戚家属
但是後来计算才发现 其中一位是父亲 父亲的部分虽然只有股利所得
但是股利所得已超过八万五
所以父亲自己报的话不用缴税 反而我报了我要缴超过八万五的部分的税
已经用网路健保卡报完也缴完税了 扶养需要的文件也缴了
问题:
1.我知道网路在申报一次可以覆盖过去旧的资料,就剔除掉父亲,再报一次,然後我在缴
一次新申报的资料的所得税,父亲再自己报一次,之後国税局再退我溢缴的部分,这部分
应该是这样吧?
2.另一个问题就是,另外两位扶养家属有缴扶养需要的资料,这部分的资料要再缴一次吗
?之前缴的时候上面的资料"应检送各项文件单据申报表"是写扶养三位,所以我不确定这
两位的扶养资料需要再缴一次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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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kakapo: 1.是的 2.应该不用重缴才是@@ 05/03 14:15
2F:→ shyuu: 感谢楼上! 写信到国税局问,也是得到差不多的答案。 05/05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