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iipp (zziipp)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关於漏报税额罚款
时间Thu Apr 27 12:34:04 2017
※ 引述《banana321 (香蕉)》之铭言:
: 请问所得税法,依规定应课税之所得额在新台币25万元以下或其所漏税额在新台币1万5千元
: 如果ipo没报是用那条处罚。
: 可以申请晚几天补申报ipo吗,会有罚则或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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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M910x.
不好意思~借此文开头!!
事情是这样的~~~103年年初贷款买房,103年9月公证结婚,104年5月报税
以往都是网路系统上按一按然後信用卡缴款~
当年度我缴了不到3000...当时还以为这是贷款跟合并申报後省下来的费用 很开心XD
结果~今年4月初我收到一张国税局寄来的挂号~
里面有一张103年度的补税单~外加一张20%的罚单 T_T
我打去国税局询问承办人~他说我当年用合并申报~但其实没带到配偶的资料
然後因为我补税金额超过15000~所以还要加罚20%~
我的问题在於为什麽我103年结婚了..104年报税系统没办法带到我的配偶资料?
但我去年申报的时候~一样的方式却已经可以自动带入配偶资料?
另外~漏缴是不是不会寄通知函限期补缴?
我如果收到~我就乖乖去缴了~又不是存心要逃漏税..毕竟缴税本来就是国民的义务
罚金的部分是正常的流程吗?因为真的对税法这些细节不了解...
想请教大家...如果这就是补税的正常程序...那我就忍痛去缴纳20%的罚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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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nk: 我觉得你认知有问题 103年是104年5月报,104年是105年5月报 04/27 12:55
2F:→ conk: 当年度结婚隔年一定查不到,你一定是用KEY,以为只用KEY就会 04/27 12:56
3F:→ conk: 跑出来,并没有, 当年度结婚,可以选择分开与合并 04/27 12:56
4F:→ conk: 你用KEY,只是多出来一个免税额及标准扣除额....配偶所得资 04/27 12:57
5F:→ conk: 料完全不会出来,要用汇入才会出来。 04/27 12:57
6F:→ conk: 你的情形就如同我去年帮人回覆 是一样的 #1OPdVrub 04/27 12:57
7F:→ zziipp: 只能说第一次结婚~第一次合并申报~都没经验阿XD~ 04/27 14:59
8F:→ zziipp: 谢谢您的回覆喔!! 04/27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