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otract (vehement)
看板tax
标题[问题] 两间房子申请自用住宅
时间Fri Apr 21 18:32:15 2017
我是单身一人未婚。在新北市和桃园市各买了一间房子,都是自己住,没有出租。
新北市的房子已经申请为自用住宅。
请问桃园市的房子也可以申请自用住宅以节税吗?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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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rotract (111.243.63.74), 04/21/2017 18:58:38
1F:推 abc5073hg: 只能选一间 04/21 19:56
2F:→ ilikebulldog: 把你父母之一分出去另设一户到另一间就适用。 04/22 23:47
3F:→ taoist9999: 父母其中一人的户籍设籍譬桃园市那间房子,然後去申请 04/23 23:06
4F:→ taoist9999: 自用住宅用地税率。 04/23 23:06
5F:→ protract: 父亲已去世,母亲名下也有一间房子。 04/25 00:05
6F:推 adey40: 那就没希望拉,三间房子,只有两个人,怎样都不够塞 04/25 06:45
7F:推 wahaha02: 借题询问:我购买第二屋,利息可以扣抵所得税吗?目前设 04/25 15:10
8F:→ wahaha02: 籍第一屋,如果将第二屋设为自用住宅,利息就可以扣抵 04/25 15:10
9F:→ wahaha02: 所得税吗?谢谢 04/25 15:10
10F:推 dinowei: 2间房子部份可以申请自用税率课徵房屋税,土地部分可以 04/25 22:16
11F:→ dinowei: 其他直系亲属设户籍 04/25 22:16
12F:→ cdfreen: 回楼楼上,一个申报户以一屋为限。 04/25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