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minwing (会计师必上!!!!!)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美国公司支付给台湾个人顾问费用
时间Thu Oct 13 22:24:54 2016
大家好,
想请问版上厉害的税务高手们,
如果美国公司在台湾还没设立办事处,
但想跟台湾的个人签订顾问合约,
请问美国公司或台湾个人需要支付税务有哪些呢?
美国公司是否需要就源扣缴?
另外因为个人无法开立invoice,
这样美国公司有合法凭证可以立帐吗?
还是依据顾问合约以及支付凭证(或扣缴凭证?)就可以立帐呢?
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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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guey: 营业税,所得就源扣缴 10/14 06:16
2F:→ opm: 在台湾没办事处的美国公司,能跟人家玩就源扣缴? 10/15 08:22
3F:→ ludwickfan: 签约的个人是在哪里提供劳务呀? 10/15 11:34
4F:→ opm: 照原po的原文是"在台湾"的个人提供劳务,不知认定上要不要算海 10/16 06:22
5F:→ opm: 外所得... 10/16 06:22
6F:→ DavidChiou: 就我所知(不一定完全正确),美国公司可付钱给你, 01/06 01:02
7F:→ DavidChiou: 不须要在美国那边先扣税。至於在台湾这边你怎麽报税是 01/06 01:02
8F:→ DavidChiou: 你的事,由於劳务提供地在台湾,国税局会主张你要付税 01/06 01:02
9F:→ DavidChiou: . 美国公司就用顾问合约跟你签即可,个人也可签。 01/06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