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mbear (提姆熊)
看板tax
标题[问题] 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格式
时间Wed Apr 13 08:53:01 2016
最近要申请将点阵印表机印出的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
改成用雷射A4纸印出的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
因为公司有北中南的分公司, 各家分公司申请回报的结果不一样
有些分公司申请核准, 有些分公司申请不核准
不核准的理由是不符纸张规定, 说宽度一定要9.5寸
但是一般很多商家都已经能列印雷射A4的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
有的甚至是B5, 我个人主观的认知是会计单位没有和国税局打好关系的原因
那会计单位对於申请没过的分公司, 就打给承办的国税局单位
说人家某某区的都已经核准我们某地区分公司的变更
凭什麽你们不核准
当然这是很天兵的行为, 只是有没有什麽解套的方式或是法条依据
能从点阵式变更成雷射A4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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