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e129 (cape129)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遗产税 与 综合所得税
时间Fri Mar 25 12:26:28 2016
两种税都要报,
遗产税在死亡後6个月,来不及可以申请延长。
所得税死亡後3个月,也是可以申请延长。
要注意的是105年报的是104年的所得税,
令尊是105年初死亡,要在3个月内报105的所得税,
反而是104年的可以在105年5月底前申报即可。
上述是令尊以纳税义务人的身份而言,
如果符合被扶养人的资格,
那就在106年5月底前和扶养人的所得一并(并成一笔)申报即可。
还是建议问国税局会更明白。
※ 引述《ichieh1 (Eason)》之铭言:
: 父亲今年一月过世
: 除了遗产税外,是不是也要报父亲的综合所得税?
: 请问是先报遗产税,还是先报父亲的综合所得税?
: 是不是可以在5/1报父亲的综合所得税之前,先报遗产税?
: 如何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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