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ens88 (Arens)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综所税与公司申报有出入
时间Sat Mar 12 09:42:19 2016
※ 引述《krista520 (克莉丝塔)》之铭言:
: ※ 引述《imobob (天空别为你掉眼泪)》之铭言:
: : 公司申报的金额是A, 真正入我薪转户的金额是B
: : A-B=$28000 这个数字後来我有去查证
: : 是我去训练,公司替我出钱
: : 由公司转帐直接对训练中心,发票抬头亦是公司
: : 另外也确定公司会计有扣税(营所税)
: : 今天收到国税局寄来要补$28000差额的税
: ※ 引述《imobob (天空别为你掉眼泪)》之铭言:
: 薪资支出:
: 一、所称薪资总额包括:薪金、俸给、工资、津贴、奖金、营业盈余之分
: 配、按公司权益商品价格基础之给付、退休金、退职金、养老金、资
: 遣费、按期定额给付之交通费及膳宿费、各种补助费及其他给与。
: 教育训练费属非固定薪资,所以申报你的薪资所得无庸置疑
公司帐列何种费用与个人薪资是否免税是两件事
: 薪资支出100,000,训练费28,000
: 薪资的扣缴数 > 帐面数,
: 对公司来说,只是费用的分类问题,并没有重覆入帐
: 但是其实很多公司训练费这块都没有申报员工的薪资,
: 直接入帐为薪资支出100,000,训练费28,000
个人教育训练补助费是否免税并不是视
公司帐列薪资或训练费
而是看是否符合所得税法四条八款
「中华民国政府或外国政府,国际机构、教育、文化、科学研究机关、团体,或其他公私
组织,为奖励进修、研究或参加科学或
职业训练而给与之奖学金及研究、考察补助费等。
但受领之奖学金或补助费,如
系为授与人提供劳务所取得之报酬,不适用之。」
: 因为国税局查帐的时候,很少去对这部份,除非你训练费金额大的很诡异
: 不过按照规定来的话是要申报薪资的,不是什麽承办人员乱搞
原原PO会不会被冤了XD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2.172.2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457746941.A.070.html
1F:→ krista520: 如果能提得出是职业上所必需的职业训练当然是可以免报 03/12 23:30
2F:→ krista520: 薪资所得,但前提是要国税局认可,不然一般都是当补助 03/12 23:31
3F:→ krista520: 任薪资。另外,我写的那段费用是针对原PO在问公司公司 03/12 23:31
4F:→ krista520: 重复入帐的部分。 03/12 23:32
5F:→ krista520: 打去国税局问员工训练费要不要报薪资,10个有9个都说要 03/12 23:33
我个人的习惯,还是先看法令怎麽规定,所得税法四条八款要件写的很清楚
是否免税就看是否符合该款要件
基本上,连EMBA进修学费财政部都认定可能是因业务需要
一般公司会补助的员工训练,如果跟业务无关,那公司也太佛心了
(老板亲属的规避就另当别论了)
财政部950109台财税字第09400646990号函
甲公司员工参加国内大专院校EMBA进修,如经查明确属
因业务需要经公司同意,并取具公
司出具之证明者,其所领取
由公司给付之学分费及学费补助,得比照本部69年10月17日台
财税第38644号函,依所得税法第4条第1项第8款规定,
免纳所得税。
※ 编辑: Arens88 (114.32.172.241), 03/13/2016 09: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