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sus ( VVTU)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房屋交易问题
时间Wed Aug 5 21:22:08 2015
Dear all:
小弟原有一间公寓A, 最近又买了另一间(公寓B), 想把A卖掉
这边有几个问题要请教:
1. 先前户口都没有迁到公寓A, 如果现在迁过来,请问能符合
自住房屋抵扣优惠吗??还是需要再等一年?
2. 要卖掉的A当初买的时候有实价登录资料, 是否能够以其他相关费用
(如服务费,装潢费等等)单据无法提供为由, 直接用财政部公布之
标准认定申报?
(即: 财产交易所得=房屋评定现值X依财政部每年公告财产交易所得标准)
3. 如果以上都不行, 是否能先将房子转移给配偶(无收入),之後再卖出
这样至少可以让我明年申报时所得税率可以低一点.
问题很多, 烦请各位解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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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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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onsus (111.255.38.48), 08/05/2015 21:33:16
1F:推 weitse111: 1.等一年 2.可以,你举证国税局还反而会嫌你麻烦 08/12 23:50
2F:→ weitse111: 3.这要看你们夫妻所得来源分布情形 08/12 23:51
3F:→ weitse111: 第1点修正一下,可以参考看看这个 ppt.cc/WSJO 08/13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