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yhi (等到咖啡)
标题Re: [问题] 被继承人持有股票在死亡後除息
时间Mon Aug 3 21:25:01 2015
一、被继承人6月25日死亡,其所遗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自6月25日起该股票所有权人
即为继承人,则於7月15日(除息日)参加本次除息者实际为继承人,公司於8月1日所
配发之现金股息属继承人之营利所得,应由继承人於次一年度5月份办理综合所得税结
算申报时,计入个人综合所得总额。
二、有关遗产税申报被继承人存款余额之计算系以6月25日死亡日为基准,前述8月1日配
发现金股息即使存入被继承人银行帐户,亦不影响办理被继承人存款继承事宜。
※ 引述《badfood (有只肥熊真好吃)》之铭言:
: 假设被继承人 在6/25死亡 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
: 某公司已公告7/15除息 8/1配发现金股息2元
: 因死亡日在除息日之前 申报遗产税时以6/25收盘价计算即可 无须纳入现金股息
: 此点无疑问
: 疑问
: 1) 若办理股票继承过户须时 实际股票过户时间在8/1之後
: 即现金股息发放至被继承人帐户 那明年申报所得税时
: 该笔现金股息属被继承人或继承人之所得
: 2) 申报遗产税时提交的是6/25当日的银行存款余额 办理银行存款继承时
: 因收取现金股息的原因 导致帐面余额高於申报余额(国税局证明书)
: 这样办理存款继承是否会有问题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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