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扶养人疑问...
先列出被扶养人条件如下:
1. 关系:母, 与纳税人同一户籍
2. 未满60岁 而无谋生能力
3. 所得总额不超过免税额???
可是其中我的疑问是条件3的计算方式,
所得总额不超过免税额的计算方式
1. 只计入所得总额
2. 所得总额-可扣抵税类
哪一项才是正确的啊?
很怕不小心报错><
列出被扶养人
所得类别 所得总额 扣缴/可扣抵税类
50 40000
54C 11265 765
54C 9474 1474
54C 6762 762
54C 6015 1018
54C 1000 100
5AM 12448
合计 86964 4119
82845
如果是选项1的算法就超出免税额, 选项2则反之
goole & 爬文似乎都没找到答案
有没有大大有相关经验可以分享吗?
感激不尽^^
※ 编辑: cobras741018 (123.240.67.223), 05/24/2015 11:50:22
1F:→ conk: 是扶养人的所有总额,而不是再扣可扣抵税额 05/24 13:03
2F:→ occoppocc: 如妈妈没薪资所得,建议妈妈自己报比较有利。 05/24 16:15
3F:→ cobras741018: 感谢大大 05/24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