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ffeeMoon (咖啡月)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请问列举扣除之非健保费(人身保险费)?
时间Wed May 20 22:45:20 2015
请问小时候我妈帮我和我弟买的寿险,其中我的那笔去年保费约15000元
要保人:我妈
被保险人:我 税率12%
1.请问我采用列举的话,可以算上述我妈小时候帮我保的这笔保险吗?
我妈跟我说可以报,但若依照被保险人及要保人以同一申报户为限,似乎不行
好奇问一下,若届时被国税局剔除,补税1800之外,还有罚款吗?尔後拿放大镜审核?
2.另外,若自费加入公司的团保,要保单位为xx公司福委会,被保险人为我自己,
缴费证明单写着"保险费确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纳无误",请问这笔保费可以当作扣除额吗?
T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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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k47king: 感觉你自己知道不能报,但是如果确定不罚就想偷报进去 05/21 00:12
2F:→ CoffeeMoon: 呵呵,费用都是我缴啦,大概会去变更要保人。 05/21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