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reness (一片冰心在玉壶)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所得税申报几个问题
时间Sun May 17 18:22:31 2015
请教各位先进几个问题:
1.我和太太去年10月结婚,我们打算今年分开申报,请问我是否可以将岳母申报扶养?
2.我弟已经满20岁未在学无工作,去年申请到「重大伤病卡」(非身障证明),
是否符合「医生证明」而可列为我的扶养亲属?
3.有关前述2的重大伤病卡证明,去现场申报是否要携带影本?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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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容德乃大 无别心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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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重大伤病卡应该可以当作无谋生能力的证明文件,如果担心 05/17 18:55
2F:→ cdfreen: 的话可以出具诊断证明当作补助。但特别注意不可以申报残 05/17 18:55
3F:→ cdfreen: 障特别扣除额。 05/17 18:56
4F:→ cdfreen: 第一题:可,请参考:#1BzZ97Mu 05/17 19:00
5F:→ cdfreen: 去年结婚本来就可以选择单独或合并,如果你选择单独又要 05/17 19:01
6F:→ cdfreen: 扶养配偶的亲属时,可能要附上去年结婚的证明文件 05/17 19:02
7F:→ cdfreen: 只要岳母没有被其他人扶养,就不会被剔除 05/17 19:02
8F:→ cdfreen: 证明文件用影本即可 05/17 19:03
9F:→ pureness: 谢谢!! 05/17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