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leetimid (简单就没志气吗)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请问买房仲介费可以抵所得税吗?
时间Sun May 3 20:28:13 2015
各位版上高手大家好~想请教一个问题:
若於去年有购屋,并持有房屋仲介服务费的发票,是否可以抵税?
https://tw.news.yahoo.com/%E4%BB%A5%E5%BE%8C%E5%88%A5%E5%BF%98%E4%BA%86%E8%B7%9F%E6%88%BF%E4%BB%B2%E8%A6%81%E7%99%BC%E7%A5%A8-%E4%BB%B2%E4%BB%8B%E8%B2%BB-%E5%A5%A2%E4%BE%88%E7%A8%85%E9%83%BD%E5%8F%AF%E6%89%A3%E6%8A%B5%E7%A8%85-022212277--finance.html
(缩址不能贴文...只好全po了)
以上连结的新闻有提到似乎可以~
但爬文後的文章又是需於售屋後,列入购屋的成本?
想请问一下版上的人有成功以仲介费成功抵税或退税的吗?
希望可以经费分享一下~~
另外,若可以抵退税的话~我己经线上刷卡缴完本年度的所得了,
是不是只有把凭证亲自拿去国税局,待明年度退税?
希望有版上的高手回答小弟的问题,因为我都找不到相关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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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430656096.A.4F3.html
1F:推 ak47king: 你要有报财交所得且用核实计算,你手上的发票才有用 05/03 20:34
2F:→ taoist9999: 应该是要卖房子後,申报房屋的财产交易所得时,才能派 05/06 00:50
3F:→ taoist9999: 上用场。 05/06 00:50
4F:→ joeleetimid: 所以我的发票只能留到这间房子卖掉为止列为所得了 05/06 08:21
5F:→ joeleetimid: 讲错,是列为成本 05/06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