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jin1 (allen)
看板tax
标题[问题] 104年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
时间Fri May 1 05:51:08 2015
根据国税局的新闻,今年的扣除额应为128,000元
但是4/30版本的报税软体还是108,000元
所以是软体的bug,还是今年其实是108,000元?
谢谢.
※ 引述《mswow (I miss you.)》之铭言:
: 公告104年度综合所得税及所得基本税额相关免税额、扣除额及课税级距金额
: 财政部公告104年度综合所得税及所得基本税额相关依法应按物价指数上涨程度调整项目
: 之金额(详附表),各该项目金额调整说明如下:
: 综合所得税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及课税级距金额
: ,依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所得税法第5条及第17条规定,
: 标准扣除额自79,000元调高为90,000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
: 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分别自108,000元调高为128,000元;
: 至课税级距金额部分,
: 则增加综合所得净额超过1,000万元部分,适用45%税率的级距(第6级距)。
: 另综合所得税免税额、第1至第5级课税级距金额、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及所得基本
: 税额相关免税额,因104年度适用的平均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年度的指数上涨累计
: 未达应行调整标准,故免予调整。
: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上述104年度各项金额,纳税义务人於105年办理104年度综合所
: 得税结算申报时适用。
: ps:一般免税额仍然不变,8,5000元
: 来源:财政部赋税署
: 网址:http://ppt.cc/TJ7m
: 网址里的附件有数据表格供参
: 不大会排版,请见谅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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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tax/M.1430430671.A.4FE.html
1F:推 jtmh: 我收到的税额试算书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也是 108,000 元, 05/01 06:23
2F:→ jtmh: 而标准扣除额也还是去年申报时的 79,000 元,不如新闻说的 05/01 06:25
3F:→ jtmh: 90,000 元耶?再等看看会不会更正好了… 05/01 06:26
5F:推 johnsom0: 因为今年报税是报103年的,104年要等明年 05/01 07:02
6F:推 jtmh: 对吼 XD 05/01 07:16
7F:推 johnsom0: 我那时候也卡到很久。哈 05/01 09:56
8F:推 newnovice: 明年报才适用104年 05/01 11:11
9F:推 AICO0823: 其实新闻稿最後面两行就有写了 05/01 14:42
10F:→ iamhsg: 内文看清楚 你可以不用发这篇文...... 05/0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