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cdrumer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房屋修缮
时间Wed Feb 18 18:03:35 2015
在房屋交易(财产交易所得税)
可以减除的费用其中有一项成本部分
内有特别注明
"取得房屋所有权後使用期间支付能增加房屋价值或效能,而且不是2年内所能耗竭的增置
、改良或修缮费"
请问这是什麽意思?
另外一个问题是
缮费用要如何列举?
如果是水电或装潢这些
通常不会有收据等这些证明
是否就无法申报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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