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状况:
一、 亲舅领有身障手册,膝下无子女,自住一户(户长)
身体不好,半务农(偶而工作、收入非常少且不固定)
今年报税把舅舅列入申请,申报的时候有缴交身障手册影本
问题:因为不同住,但申报扶养的时候,很心虚勾选同住(不然无法申报)
但因为事实就是不同住,这样可以申报成功吗?
(因舅舅生活上确实有困难,偶而会以现金资助)
二、扶养同一户亲姑姑,53岁,未满六十岁,离婚,与我同户口
工作能力:偶而打零工,月收入三千吧(国税局无纪录的)
但无法应付他日常所须,可能还是要一些亲人的资助,
申报的时候,可勾同住,所以可以申报
问题:因跟姑姑同户,拿来申报勾同住,还是可以申报成功
但因她未满六十岁,所以还是有风险。这样以後还是要补税吗?
☆ 以上问题请各位大大帮我解答一下啊 ! ☆
※ 编辑: UV (218.161.69.146), 05/31/2014 11:23:16
1F:推 akakapo:板上/其他亲属,跟年龄无关,而是要看法律上的顺位。 05/31 11:39
3F:推 asdfghjklasd:离婚有小孩吧.....他有兄弟姐妹吧... 05/31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