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sila (dosila)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请问检附医疗收据的问题
时间Sun May 25 22:27:17 2014
请问以下两个有关医疗收据检附的问题
1. 我在网路上下载到某公立医院上传医药费金额为20,000元,但我手边收据
只有5,000元,15000元的收据正本已经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请问这样
我是不是可以不附上该医院的收据,直接申报列举扣除20,000元?税法是否
有规定如果已经申请保险理赔的医药费,就不能列举扣除?
2. 另外是某小诊所,我在网路上下载到的医药费是1000元,但我手边的收据
一共是3000元,请问我如果要列举3000元,要把所有收据都附上?还是只要
附上差额部分2000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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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onk:有保险理赔部份不能列 05/25 22:29
2F:→ dosila:请问国税局会知道我拿到多少保险理赔吗? 05/25 22:51
3F:推 chingi:理论上可以从保险公司的管道知道保险理赔的金额 05/26 09:04
4F:推 akakapo:2.该诊所收据全部附的话比较清楚。 05/26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