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q ()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有关 一般扣除额问题
时间Tue May 13 22:46:4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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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大,小弟申报时有扶养父母亲两人,
跟国税局申请的所得清单中也有自动带出父母的所得明细及扣除额清单,
在保险费部份我和父母三人各有一笔24000的"非保险费",->
"健保费"部分则分别约10000,15000,15000,
另有"医药及生育费"三人共约3000,
共计:24000*3+10000+15000*2+3000=115000
115000>79000 结果是使用列举扣除方式较有利,
但小弟有疑问的是:
1."非健保费"的金额是哪来的?若要列举须提供什麽文件?
若无法提供是否就无法列举?
2."健保费"需要什麽文件?
3."医药及生育费"一定要提供正本收据吗?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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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45xu3:国税局申请的扣除额资料应不必付证明? 05/13 23:40
2F:推 krista520:1.就是你其他的劳保、国民年金等除了健保以外的保费 05/14 01:33
3F:→ krista520:国税局有连线到的资料就不用附凭证,所以1.2.3都不用附 05/14 01:33
4F:→ jimmyq:请问国税局给的明细清单要ㄧ并附上吗 05/14 09:16
5F:推 krista520:不用 05/14 10:19
6F:→ jimmyq:谢谢k大! 05/1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