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pin (lalala)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欲报扶养父母(>60岁) 但被虚报薪资...
时间Mon May 12 00:12:58 2014
同标题
今年又被偷报(去年)薪资了
去年报税时因为姊夫的阻止 所以没有检举该公司
也因此我也并未将父母两人报为扶养
前几天才用我母亲的自然人凭证查询所得
发现今年父母两人又被偷报薪资(两人共42万多)
先和姊夫确认情况
他强调他已和公司会计讲过 不要再报我父母的薪资 因此今年不关他的事
所以这次他就没有要阻止我检举
以下有关检举之事 请教板上达人一些问题
我户籍在新北市 父母两人在台东 偷报的公司在高雄
如果线上检举 是要在哪一区的国税局?
因为我上网查询线上检举表格
有下拉式的选单 选出被检举公司所在地区及地址
所以是否表示只能在高雄国税局检举的意思
再加上目前父母两人的薪资来源为 四家不同的公司 + 某一间基金会
所以我需要要填五份检举单?
还是一并在说明栏位一一列出即可?
此外 我想先线上检举浮报薪资 之後同时间继续报两人为扶养
而且报扶养的同时 可以先不要将父母两人的薪资列入所得吗?
因为目前我和我先生两人的薪资在级距12% 接近20% 之间
如果将我父母的42万先列入 反而要报更多的税
所以我不想用先多缴 之後再退的方式
而改以直接附上我父母两人不可能去高雄工作的资料当作证明
因为我父母两人身体极差 去年两人三不五时将医院当後院跑
父&母两人去年又分别发生两次车祸
有就医纪录 复健纪录 也有警察开出的交通事故登记单
不论就医 复健 或是交通事故 都是发生在台东 而且时间也是持续整年
如此证明应该很充分
所以若不将两人薪资列入直接报扶养 这样的做法不知是否可行?
以上问题 还请解惑
感谢~~
※ 引述snowpin (lalala)》之铭言:
: 父母年满60且无工作(居住台东)
: 今年欲报父母为扶养亲属
: 但询问之下发现父母本无工作
: 但却被姊夫工作的公司虚报薪资(十余万) 当成人头员工(公司在高雄)
: 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报扶养吗?
: 有需要先检举 还是可以直接将我的扶养证明附上即可?
: 由於我户籍与居住地都在台北
: 若检举是否一定要去公司所在地的国税局(高雄)?
: 若我仅附上扶养证明:
: 转帐(每月一万元)+ 网路购买米、菜等民生物资寄到台东(每月约2500元)
: 外加三不五时转帐汇款给父母还债、医药费等(去年共约十万)
: 这样不知是否可行?
: 我实在没时间跑高雄 又若不检举直接申报 是否会影响扣除额度?
: 或者有其他更简便可行的方式
: 以上 还请知道的网友解惑
: 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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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sdfghjklasd:记得连去年的一起申诉,, 05/12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