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ie141118 (Jessie)
看板tax
标题[问题]房屋为3人联名持有,租客欲报税,如何报?
时间Thu Feb 6 20:36:45 2014
帮朋友代po,
想请教大家,关於所得税中的租金收入,如何认定问题~
如有不妥,会自行delete,
房屋为3人共同联名持有, 租客欲报税, 但与租客签房屋合约为其中1人屋主(非3人
屋主皆签约), 国税局如何清算租金收入?
例如: 租金收入12000元/月, 所得税 只算在其中1人签约屋主身上, 还是会分算在3
人屋主各4000元 ?
亦或是会 3人屋主都算12000元 入所得中 ?
非常烦恼的原因是因为租客一旦报税, 我们其中2人所得级距可能会从5% 跳到 13%,
对我们来说负担有些大,
因此必须先弄清楚 关於此状况, 租金收入是平均分摊到3人, 还是主要签约人身上?
屋主若用标准法扣除去申报, 但唯有在租金收入用收入-列举成本(如贷款利息等等)可以吗
? 还是一旦有列举, 所有都要用列举? 还是直接用租金收入的57% 申报就好?
感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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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8.180.225
1F:推 kai761:"出租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要看租金收入实际上由谁取 02/06 21:22
2F:→ kai761:得。若三人共有,由一人名义出租,实际上是三人分,建议该依 02/06 21:25
3F:→ kai761:持分的比例申报。 也就是若持分各1/3,那就月收4000 02/06 21:26
4F:推 abolaadad:如果租金不是由出租人取得 02/07 23:09
5F:→ abolaadad:这样会并入所得税 02/07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