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yan (R大)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出租与租屋报税
时间Tue Nov 19 23:35:12 2013
不知道能否在这边讨论
屋主想将自己的房子出租 (3万)
自己另外 租北市区外围 公司附近 (1.6~2.0万)
租金价差有 1万多 (租屋 支出2X12 =24 万 是否可以抵所得??)
如果不行 每个月三万的租金年收就有36万
报税时候扣掉 36x 43% = 15.48万
等於所得税还是灌了20.52万 进去
是否可以 用屋主的弟弟名义收租?
或是屋主母亲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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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210.15.58
1F:推 BDDM:这样问有点笼统耶 因为不了解你弟弟跟母亲的情形 你应该分别 12/29 23:54
2F:→ BDDM:算看看 计入母亲 跟弟弟 还有自己的 哪个比较少吧 12/29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