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ens88 (Arens)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将赠与後的房子贷款还给父亲
时间Fri Nov 8 11:56:17 2013
※ 引述《hide7isgod (摇滚无敌)》之铭言:
: 上个月父亲标到一间1110万的法拍屋,当时投标时就指名要登记在我名下。
: 押金跟尾款也是开我的名字。但後来才知道有赠与税这东西。因为这样等於
: 是父亲直接赠与现金给我。
: 税额:(1110-220)*10%=89万
: 父母虽有婚姻关系,但已分居多年,如果要离婚就是要父亲帮我买房子。
: 母亲在过去就已帮我定存540万,而这几年我也存了160多万。能否在过户
: 房子後,将我所有的钱还给父亲。
: 税额:(1110-540-160-220)*10%=19万
不太了解你的金流状况
如果是父亲出 410万不经过你的户头、你出700万
国税局认定的赠与价值为土地及房屋公告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乘以父亲出资的比例
不过看内容似乎金流有经过你的户头,如果金流出入单纯明确
国税局可能会从宽认定可以适用五条三款
「以自己之资金,无偿为他人购置财产者,其资金。但该财产为不动产者,其不动产。」
如果在过户前还款,其经济实质如同上述父亲出410万、你出700万
若公告现值低於1110万,此时的赠与税应该最低
不过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国税局应该会看个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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