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ge1106 (好多事要做)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所得税更正申报
时间Fri Jun 7 20:23:01 2013
我是原PO
我又遇到问题了
就是我要更正98年度的部份
我是在彰化申报的
但是我先生的外婆是在台北市申报的
也不知道怎麽搞的外婆变成纳税主体
我打去台北市国税局问那些小姐很凶说报了就报了不能改
但是我问彰化的小姐说如果台北那边愿意剔除的话
彰化这边还是可以加入外婆部份为抚养人
可是台北那边税务人员就一直说不行
我可以去检举吗?我们当初选择的报税方式不利我们
我们不能更改吗?接电话的那位小姐一直说不能
明明是他们不想增加他们的工作
有何方法可以更正所得税案丫!
※ 引述《orge1106 (好多事要做)》之铭言:
: 100年和101年都有申报抚养先生的外婆
: 但是97.98.99没有,现在才发现之前没有人申报
: 请问五年内是含97的吗?96还可以更正申报吗?
: 我有在线上申请更正申请
: 说是要附亲属关系图即可。
: 有点麻烦,想附上身分证即可吧!
: 而且我有抚养二个直系亲属
: 还跟我讲你还要养你外婆喔
: 奇怪咧,就忘了这没有人申报
: 补报不行吗?
: 会查的很严格吗?直系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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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2.216.45
1F:→ cdfreen:我猜外婆是纳税义务人,所以才没办法更正 06/07 20:25
2F:→ cdfreen:我辜了一下,核定後的更正申请书好像也没有注销 06/07 20:49
3F:→ cdfreen:纳税义务人的部份,所以你可能要多问几次国税局的 06/07 20:49
4F:推 akakapo:你要先弄清楚一点,纳税义务人的部分,只有本人才能ooxx。 06/08 13:27
5F:→ akakapo:所以你先生外婆必须"自行"到台北市国税局去办书面注销, 06/08 13:28
6F:→ akakapo:注销完成後,你在彰化这边才能增加外婆为扶养人。 06/08 13:28
7F:→ akakapo:你又不是纳税义务人,当然不是你说要注销就能注销的。 06/08 13:30
8F:→ akakapo:你还要确认该年度外婆是单独一人申报的吗?有无扶养他人? 06/08 13:33
9F:→ akakapo:小心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06/08 13:33
10F:→ orge1106:感谢。好像很复杂。外婆行动不便。要亲自去国税局很困难 06/08 19:38
11F:→ orge1106:不能代理之类的吗? 06/08 19:40
12F:→ cdfreen:如果纯粹是扶养亲属要更正比较简单,纳税义务人就 Orz 06/08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