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xion (真真假假)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列举扣除额的房贷利息部分
时间Sat May 25 22:07:33 2013
据所了解,如果要把房贷利息算入列举扣除额中,
必需要房屋本人 (也就是我)入籍在该房子,
或是配偶 或受扶养的直系亲属有入籍在里面。
可是我的问题是...
因为我爸是给我哥哥报扶养,我哥设籍在A县市,我爸设籍在B县市(也就是我的房子那边)
但,我本人则是跟我哥一样设籍在A县市。然後和我哥在同一户口里。
请问一下,那这样到时候明年度的列举扣除额,我可以把房贷利息列入吗??
因为我和我爸这样看起来不是同一申报户。(他给我哥扶养,我则自己报)
另外,如果不行的话,就列举的规定,最慢多久前要把我的户籍迁到所购买的房子那??
谢谢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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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2.235.241.125
1F:推 akakapo:该年度迁入即可。所以你今年迁户籍,明年五月即可申报列举 05/26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