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ko0605 (沉没成本谬误)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扶养父母申报问题
时间Thu May 9 18:32:47 2013
各位板友大家好
第一次使用自然人凭证申报抚养(非条列式申报)
因此有些问题想请教大家一下~怕自己理解错误
父亲母亲去年度有承包工程,因此有些许收入
父亲已满60岁,101年的扣缴凭单所得181,938元
母亲未满60岁,101年的扣缴凭单所得100,000元
A.我的理解是他们各自的收入扣除掉免税额以及薪资所得之後由我申请抚养双亲,我可以再扣除掉他们两人的82,000元*2,请问是正确的吗?
B.父母亲并无申请自然人凭证,我使用我的自然人凭证登入之後,在抚养栏位填写他们的身份证号码及基本资料後,并不会带入他们的收入资料,请问是正常的吗?是否需要附上他们身份证影本呢?
C.假如不会带入他们的资料那麽我要去哪里填入他们的收入证明呢?因为系统中没有看到相关栏位
D. 置底看到父母所得超过免税额的话要夫妻合并申报,所以是我不能申报他们扶养,且他们需要自己去申报所得税吗?
因为是报税新手,有些问题爬文过还是不理解
在此先谢过各位好心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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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59.237.45
1F:→ akakapo:a.母亲未满60,所得又超过82000,申报扶养有可能会被剔除 05/09 21:15
2F:→ akakapo:b.要有他们凭证才能带入资料,所以是正常的 05/09 21:16
3F:→ akakapo:c.在『所得资料』那页新增 05/09 21:18
4F:→ akakapo:d.置底FAQ第19.20题 05/09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