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yu (^_^)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软体自动带入列举扣除额还需附证明吗?
时间Fri May 3 08:25:41 2013
※ 引述《coreyjao (Niko Bellic)》之铭言:
: 您好,想藉这标题,请问列举扣除额中,医药和生育费的部分
: 假设报税软体带入总额为60000,但手边收据可能只有55000,
: 多的部分有可能会是报税软体算错吗?有办法开启明细看吗?
: 很怕这样报税之後会被追讨+罚钱50%
: 我先生又说怎可能算错,因为应该是抓健保卡资料的
我也要问个问题 同样是医疗生育费的单据
系统带入医疗生育费9万多元近10万
印象中我有看到明细有两笔
本人 9百多 A公立医院
配偶 9万多 B公立医院
然後我已经依照这个数字上传资料了 後来有整理到其他单据
本人的A公立医院9百多是吻合的
配偶的B公立医院金额不符 可能是有些单据遗失 差额约1万
另外有其他单据
本人C私人诊所、D私人医院、E公立诊所
配偶C、F私人诊所、G、H私人医院
合计2千多 虽然一半是小病但也应该可以报吧!
可是现在系统已经看不到列举的明细了
只能看到总额 所以靠脑中的记忆
而且已经有医疗费 无法新增另一笔医疗费
所以状况是两边资料都是不全的
这种状况我应该怎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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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55.53
1F:推 marcha:修改金额即可,新增的金额要附上单据 05/03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