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rqand (怎麽总是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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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进行中的遗产税单
时间Tue Apr 30 14:36:54 2013
各位先进好,我已爬文但未得到解答,所以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解个惑:
我朋友父亲过世,大妈享有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但数额有争执。
大妈对他(二房小孩)和兄姐(大妈的小孩)提告请求给付剩余财产,
一审判决认定三名子女应连带给付大妈3800多万,但他不服上诉二审中,
此时国税局的税单来了,国税局认定大妈可请求之剩余财产是2500多万,
但缴税通知上说,如果他和兄姐未先给付大妈这笔钱,就不能从遗产中扣掉。
也就是说,若大妈应得的剩余财产不能先从遗产中扣除,遗产税计算标的会很庞大,
遗产税也很可观。
但目前他和大妈的剩余财产分配官司正在打,尚未判决确定,国税局又不给延期,
要求包括他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先缴遗产税。
我想问的问题是:
1、国税局要求他及兄姐先给付大妈2500万剩余财产,钱给大妈後才能从遗产中扣除,
可是剩余财产分配之诉讼就还在进行中,判决还未确定,应该先给付吗?
2、若将来法院判决确定,认定大妈应得之剩余财产数额与国税局认定之2500万不同,
会需要重新计算遗产税,再去跟国税局多退少补吗?
3、若继承人都不去缴遗产税,国税局会怎麽做?
是直接从遗产去执行、还是会从各别继承人自己的财产下手?
拜托内行的人回答一下,真的是感激不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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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3.61
1F:推 kai761:12 有看到公文吗? 应该是不太可能要求有付才能扣 04/30 15:04
2F:→ kai761:这点请再向国税局承办人确认。 会先照核定的数目计税,等民 04/30 15:23
3F:→ kai761:事判决确定,可再申请更正,多退少补。 04/30 15:24
4F:→ kai761:3.可申请按法定应继分比例缴税, 不过每人对全部的税都还是 04/30 15:26
5F:→ kai761:得连带负责就是 04/30 15:26
6F:→ samarqand:回楼上:1、2已有公文,之前扣除2500万剩余财产分配额时 04/30 15:31
7F:→ samarqand:国税局已先叫他们缴100万的遗产税。现在来函说,子女们 04/30 15:32
8F:→ samarqand:必须要提出确有给付大妈2500万剩余财产之证明,否则就不 04/30 15:33
9F:→ samarqand:能扣除,必须另外再补800万的税。 04/30 15:33
10F:→ samarqand:还想请问楼上大大说的3,是要向谁申请按法定应继分缴税? 04/30 15:34
11F:→ samarqand:既然是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税负连带责任,申请只缴自己的份 04/30 15:35
12F:→ samarqand:会被准许吗?谢谢。 04/30 15:35
13F:推 galop:不可能让你按应继分缴税就免除,你们再耗下去就送强制执行 04/30 15:36
14F:→ samarqand:朋友的困境是,他和兄姐根本没有钱,不管是应该给大妈的 04/30 15:40
15F:→ samarqand:剩余财产、还是遗产税都一样。他们财产尚未分割,父亲死 04/30 15:41
16F:→ samarqand:後至今3年都在大妈管理下,所以才问是会从遗产还个人财 04/30 15:42
17F:→ samarqand:产去强制执行? 04/30 15:42
18F:推 galop:只从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去执行,一直拖到没办法就拍卖.要是 04/30 15:44
19F:→ galop:误拍卖继承人的财产,你们就向执行署声明异议 04/30 15:45
20F:→ samarqand:那请问如果申请复查,不知是否可以拖延一些时间呢? 04/30 16:26
21F:推 galop:你可以写写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顺便测试别人说的是否正确 04/30 16:50
22F:→ galop:要写尽早写,最好在国税局送件到行政执行署之前 04/30 16:54
23F:推 kai761:1.请参照遗赠税法17之1条第2项,可知不须已付才能列剩财分配 04/30 17:37
24F:→ kai761: 权的数额。我想承办人可能想乾脆全部不准列,建议提出一审 04/30 17:38
25F:→ kai761: 判决书,请先核定个数额; 并告知依法不须已给付才能列。 04/30 17:39
26F:→ kai761:3.核定後可向国税局申请先按比例缴, 不过 即使缴了,还是对 04/30 17:40
27F:→ kai761: 全部税额连带负责就是。 04/30 17:41
28F:→ kai761:4.另外,依税捐稽徵法39条有暂缓执行的规定,请参考 04/30 17:42
29F:推 galop:个人是认为按比例缴或不缴没差别,缴纳的人也只不过可以出国 04/30 17:44
30F:→ kai761:是已经核定了? 那就不必1.去谈了,依法提起复查。 04/30 17:45
31F:→ galop:已缴纳的人还是被列为纳税义务人,且遗产未分割,还是会执行全 04/30 17:46
32F:→ galop:部遗产,更何况目前遗产在大妈那儿,要执行也不会动到其他财产 04/30 17:48
33F:推 kai761:提复查,依法就暂缓执行了。 复查理由可攻将剩余分配权限於 04/30 18:00
34F:→ kai761:已给付,於法无据。 04/30 18:01
35F:→ samarqand:感谢两位的建议,获益良多。不过,一是我朋友用剩余财产 04/30 18:52
36F:→ samarqand:分配诉讼进行中的理由,就应国税局认定应缴给大妈的2500 04/30 18:54
37F:→ samarqand:万元,已申请展延过多次,依国税局来函好像是不能再复查 04/30 18:55
38F:→ samarqand:只能提起诉愿?再来就是,之前他们主张扣除大妈剩余财产 04/30 18:57
39F:→ samarqand:分配可请求的数额时,已缴过100多万的税,离那次缴遗产 04/30 18:57
40F:→ samarqand:税至今也已超过一年,但尚未给付大妈应得之剩余财产分配 04/30 18:58
41F:→ samarqand:这样的话,好像看起来已经不能用遗赠法17-2Ⅱ主张? 04/30 18:59
42F:推 kai761:收到税额核定通知书,之後申请展延过几次吗? 那应该就逾期 04/30 19:00
43F:→ kai761:不能提复查、诉愿了,可惜。 那就等民事判决确定吧。 04/30 19:02
44F:→ kai761:国税局可能会移送执行,执行处会查封帐户或不动产。 04/30 19:04
45F:→ kai761:收到税额核定通知书,之後没表示不服吗? 没请律师处理? 04/30 19:05
46F:→ adey40:不一定逾期阿,只要没加上教示条款,时间是一年 05/01 07:22
47F:→ samarqand:之前的律师只有建议申请延期,没有表示不服,所以他们现 05/02 09:51
48F:→ samarqand:在要换律师了... 05/02 09:51
49F:推 kai761:这样,那就没办法,等民事判决确定後,再向国税局请更正吧 05/03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