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nbuby (下雨天....)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关於营所税、营登
时间Fri Mar 15 21:50:29 2013
类型为零售业,月营业额不超过20万,店住合一,店租20000元
请问
a.若有营业登记,房东的房屋税、所得税、地价税皆有变动
但若我5月没有申报营所税,仅申报个人所得,这样房东的税金还会有影响吗?
还是只要有营业登记,不管我这边有没有申报,他都有影响!?
b.租赁部分,若契约写出租1+2F,但营登时营业面积只写1F,2F为住家
这样他符合房屋税例第五条吗?非住家用税率可以申请面积六分之一吗?
c.若租立契约拆成两份,一份10000元1F租给营登,一份10000万2F租给住家,
这样适用房屋税例第五条吗?跟b的结果一样吗?
d.房客不申报的情况下,对房东来说,
租赁契约是a.写一份比较有利?还是b.分两笔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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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evanbuby 来自: 114.33.9.174 (03/15 21:58)
1F:推 AICO0823:房屋税及地价税只要你有营业登记 皆会有变动 03/15 22:04
2F:→ AICO0823:此外要你有申报房东的租金所得 房东的收入才会有此笔租金 03/15 22:07
※ 编辑: evanbuby 来自: 114.33.9.174 (03/15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