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chabon (恰恰碰)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房屋该用赠与还是买卖比较有利?
时间Wed Mar 6 19:32:51 2013
※ 引述《ajingyong ( )》之铭言:
: 小弟目前有一间房子 当年购入约550万 贷款420万 目前剩380万
: 最近因父母把老家卖了 想要到我这边住
: 并且想要帮我把剩余的贷款还掉 但因我另外想在台中买房
: 金额大约1100万 请问我及父母该怎麽做才会比较有利?
: 目前想到的只有
: 1. 利用每年220万的免税额 父母共440万
: 直接把我的贷款清偿 如此我便有约600万可以到台中买房
: 但这样做 第二间房子的贷款成数及利率都会很糟
: 2. 我妈用她的名字直接买台中 然後过户给我 但这会产生
: 甚麽税 多少税 怎麽算的我并不清楚 这方面的资讯该到哪找呢?
: 3. 我将目前的房子以目前附近成交价再高个100~200万卖给我妈
: 然後再到台中用自己的名字买房 这样会有问题吗?
: 还是说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有请板上达人解答 感激不尽
仅就我个人所知~给一些回应~
但内容请再自行确认可行性~说不定我有写错也不一定
方法一~还ok~但贷款成数和利率都要去谈~找一个最低的~
方法二~你妈买了之後~过户给你~有两种方式~
1.是以买卖方式给你~
但~会有转移价值(公告价格)契税6%~缴地方税务机关~
因为马上就买卖~所以不会有土地增值税~
要注意现金流的转移~
2.用赠与~也是要缴契税6%~
但分年次用赠与~分n年
每一年土地公告现值调整~
就会有土地增值税~要缴~
方法三~你卖给你妈~~你要付担这几年的土地增值税~你妈又要缴契税~
总之~~卖方要付土地增值税~买方付契税~以遗产继承者不用付土地增值税
个人觉得~
其实应该方法一其实是最好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2.55.247
※ 编辑: chachabon 来自: 175.182.55.247 (03/06 19:38)
1F:→ chachabon:当然啦~如果你这房子早晚都会卖~土增税也只是提早缴而已 03/06 19:43
2F:推 llh117:契税那6%,多一次过户就多缴一次,不要自寻烦恼 03/07 13:47
3F:→ chachabon:我也觉得不要去缴一堆不必要的钱给政府~~XD 03/07 20:12
4F:→ chachabon:抱歉~这偏没写清楚~契税是建物转移部分的公告现值*6%~ 03/07 20:18
5F:→ chachabon:如果你建物公告价值300万~每次转移6%~就18万了~ 03/0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