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hmbezt (bhmbe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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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姐姐的子女给我扶养
时间Sun Jan 6 00:57:37 2013
各位好,我想请问一下。
因为我姐姐的子女从小就是给我报扶养,
除了第一年因为没有在同一户口,隔二年就马上要我补税了。
那我就认了,就直接把税缴掉。
後来已经迁到同一个户口,我姐姐也有写切结书要给我报扶养了。
而且我固定都有汇钱到我姐姐子女的帐户。(这个可以举证)
就在去年底,一次寄三张补税单给我。
原因就写:父母有能力扶养。(大概意思是写这样,而我姐他们家只有我姐夫一人赚钱)
那这样还有申诉的机会吗?
当初如果这不能扶养的话,理应第一年要我补税时就应该写明原因。
而让我接下来几年在报税时就应该不能让我扶养才对。
如果没办法申诉的话,若是我去补税了。
那国税局可以再退税给我姐他们吗?
因为小孩我不能扶养的话,理应就是会纳入我姐他们扶养才对。
所以我要补税,那国税局应该就要退税给我姐他们才对吧!?
请问一下有版友有相关的经验可以提供给我吗?
或是有人知道有没有什麽申诉的机会呢?
感谢大家给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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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71.9.105
1F:推 akakapo:为什麽你要补税国税局"应该就要"退税给你姐一家? @@ 01/06 11:11
2F:→ akakapo:你要先弄清楚什麽是"退税"哦 01/06 11:11
3F:→ akakapo:请参考置底文倒数第二篇 01/06 11:15
4F:→ ea00382:这是两回事 01/06 12:06
5F:推 Aquascutum:小孩父母的扶养义务在你之前,父母有扶养能力的话 01/06 14:04
6F:→ Aquascutum:就民法及税法上当然是由父母来扶养 01/06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