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owop (B版ㄧ股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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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国民年金简单分享&这样是否算溢缴之疑问
时间Mon Dec 24 23:26:38 2012
问题是这样的,事主是我老娘(国民年金被保险人),
身为儿子的我近来在网路上才看到国民年金原来在"符合一定资格"後,
可以领取政府给予的部分补助。
在多方爬文以及研究之下...我发现我还是有点雾煞煞orz
但总算整理出些许问题与心得,
在分享我们家遇到的问题之前,
先跟各位大大解释国民年金的『补助资格』以及『计算方式』,
在此分想我的看法,如有误,也请高手不吝指教。
1.国民年金的概念
依据行政院劳委会劳保局对国民年金的阐释是:
「国民年金是我国於97年10月1日开办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纳保对象是年满25岁、未满
65岁,在国内设有户籍,且没有参加劳保、农保、公教保、军保的国民。」
我想他白话的意思是说,只要你介於25~65岁之间没有工作(包括当兵)的人都可参加。
(谜之音:既然没有工作,吃饭都成问题了,哪来多余的美国钱缴国民年金ˋˊ")
2.保费计算(简要,小弟非会计相关科系= =)
一样,依据劳保局网页上之说明:
「月投保金额是计算保险费及各项给付金额的基准,在国民年金施行第 1 年,以劳工保
险投保薪资分级表第一级(当时为 17,280 元)为月投保金额;第 2 年起,於消费者物
价指数累计成长率达 5% 时,即依该成长率调整。目前月投保金额仍维持为17,280元。」
要之,国民年金的保险金会以劳工保险投保薪资为基准,
小弟乱入的翻译:政府该不会是把一般没头路的民众都一律当作劳工来处理吧= ="
至於最後一句话,我想才是重点,现在的保险金是17,280元。
翻成白话就是:你(民众)只要每个月"缴一定的钱(保险费)",我(政府)每个月就帮你帮你
保这麽多的钱(保险金)。
而什麽是"缴一定的钱(保险费)"???算法是【保险金*保险费率=保险费】
根据内政部於100年2月10日公告,保险费率自100年4月1日起由6.5%调整至7%。
至於7%怎麽算出来的?抱歉小弟非专业,拉哩拉杂的很复杂我也不懂。
总之算出来保险费就是:17,280元*7%=1209.6元/月
然後一般被保险人自付60%,政府负担40%,也就是保费算出来後政府还很好心(?)的帮你
分担一些,
所以...姜~姜~姜~1209.6元*0.6=725.76四舍五入取726元/月 就是一般民众须缴交的金额
反过来说,政府帮一般民众负担484元。
【见图】
http://ppt.cc/v9mQ
正面,一般家庭收到的缴费单应该都是这张...
http://ppt.cc/Dzz3
背面
3.其他补助资格( 个人认为最重要也是一般民众最常忽略的一点!!!好吧...只有我)
然而,政府的补助不只是如此,
这点也是我後来才无意间发现的...抱歉,小弟非先知所以才後知後觉[泪]
在符合更进一步的资格後,政府提供的补助更多(请看第二张图)
身分说明的1~4项小弟於此暂且不讨论,
重点还是摆在5、6项,何谓「所得未达最低生活费1.5倍及2倍!?」
这里又延伸出了两个问题
一是所得未达最低生活费的"所得"怎麽算??
白话一点讲就是,全家人的平均收入,
计算方法是【家庭总收入/全家人口=全家平均收入】
家庭人口的算法包括被保险人的配偶、一亲等直系血亲(ex父母子女)、同一户籍之其他直
系血亲(ex祖父母、孙)...
别看这样好似简单,但其实依照个案的不同也是可以很复杂的..
直接举我老娘的例子好了:
(1)我老娘(被保险人):家管收入0(但属於有工作能力未就业者基本工资须以21465元计)
(2)我老爹:收入约6W
(3)小弟:待役中收入0(但属於有工作能力未就业者基本工资须以21465元计)
(4)小弟的两弟妹:就学中0元
(5)我老娘的老娘:过65岁领有老农津贴7K
(6)我老娘的老爹:殁
所以我们家的家庭总收入=21465+60000+21465+7000=109930,别看到100K就吓到...
因为小弟我全家人口要用6人下去算,因此全家平均收入=109930/6=18322元[羞]
PS.『有工作能力未就业者基本工资须以21465元计』在劳保局的网页和社会司国民年金标
准入口网是找不到的ˋAˊ
二是"最低生活费"是啥??又是多少??
遗憾的是,小弟我找遍整个劳保局的网页,
里面除了跟你说请向公所申请认定及审查、不然就是给你一堆谘询专线,
就是没有看到具体的数据,
寄来的缴费单也毫无具体的资讯可供参考(看图就知道)
结果还是要拜一拜孤狗大神才知道,原来答案在另一个网页...
【内政部社会司国民年金标准入口网】
也就是除了五都以及金门连江地区的台湾省地区的最低生活费是10,244元
10,244元的1.5倍和2倍分别是15,366元和20,488元[钱]
但也只是上网才知道,一般家庭收到的仅止有缴费单(上面才不会给你写的那麽清楚)
处此之外别无其他资讯\ˇ︵ˇ/
综上,以小弟老娘为准据而算出来的全家的平均收入(18322元)是刚好落在15,366元和
20,488元之间,是符合缴款单的第6项补助资格(见图),因此可以去公所办理申请补助,
政府补助55%(即666元)。
相较一般被保险人政府补助的484元多了1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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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小弟我想问各位先进问题,
虽然我们家打从国民年金开办以来就已经符合这样的补助资格,
但是从未申请,直到最近无意"发现"(这麽多细节也是很难发现的= =)後才去申请,
等於我老娘是一直在无补助的情况下以一般被保险人资格定期缴费,
2个月1期等於多缴了182*2=364元[吃惊]
那这个部分可以要得回来吗??
这样算是溢缴吗??
虽然有问过公所了,他的回答是因为你当初就没申请所以无法撤销。[郁卒]
但这样的答案在行政法上是否有值得讨论的地方呢???还是根本无解= =
当初都傻傻的以为寄来的单子政府都已经帮你算好了,一般民众只管缴钱了事就对了[泪]
结果发现这样缴费单里啥资讯都没有,电视广告也只是找梁赫X说说话,
重要的资讯还要自己上网"发现"或亲自打电话去公所问,
什麽家庭平均收入和最低生活费还要自己算自己查...
虽然知道是自己蠢但还是有种被阴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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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打这篇文章最主要的用意还是以小弟自家的白痴经验提醒各位
有这款情形,请打控八控控,控久贰,控控控...(误|||)
如果有类似的情形,还是赶快去公所申请喔@@"
免得和小弟老娘一样成了好几年的冤大头
网页板: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121887&last=4075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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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249.73
1F:推 akakapo:1.国民年金是保险(Insurance板) 12/25 12:49
2F:→ akakapo:2.国民年金保费是劳保局在收,你府上情形是过去未向"公所" 12/25 12:50
3F:→ akakapo:申请补助,所以....不能称之为溢缴保费才是...... 12/25 12:50
4F:推 akakapo:刚才查了一下,此补助是采申请制,从申请日生效,无法追溯 12/25 12:57
5F:→ akakapo:保费减免,所以..证明文件备妥就快去办吧~ 12/25 12:58
6F:→ akakapo:如想"抗议",请向所在地县市政府社会处反应,请他们多多派 12/25 13:02
7F:→ akakapo:人关怀弱势家庭,确定告知弱势民众政府的德政还有哪些~ 12/25 13:03
※ qowop:转录至看板 Insurance 12/25 15:43
8F:→ qowop:感谢ak大~ 我已转至保险板 12/25 15:45
9F:→ qowop:其实我的观点也是如此= =只是认为政府未尽到细部的告知义务 12/25 15:47
10F:→ qowop:因为弱势民众家里可能也没网路,更遑论上网查具体的补助标准 12/25 15:49
11F:→ jeffpan1024:你把你过世的爷爷算入人口,所以应该是除以5 12/25 17:18
12F:→ jeffpan1024:而非你所说的除以6.... 12/25 17:20
13F:→ qowop:除以6没错,因为是弟妹2人。j大抱歉,是我没写清楚让你误会 12/25 19:56
14F:→ kaplanoglu:缴费单背面有说到吧 减免请洽询公所申请 12/25 20:23
15F:→ kaplanoglu:就跟地价税之後才申请自用住宅费率 也不能领回之前溢缴 12/2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