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sung2 (但愿人长久)
看板tax
标题[问题] 遗产继承非均分,有赠与问题吗?
时间Thu Nov 15 14:33:41 2012
想请问,
若被继承人生前有交代(口述+手写笔记),将遗产分为4份,
其(甲、乙)2位继承人,各自继承1份,
另指定(甲)负责管理另外2份遗产,
代为照顾长辈、亲戚、继续管理家庭开支....等等用途;
且被继承人多年前已陆续分给(乙)房产1栋,
所以剩余1栋房产嘱意分配给(甲),并补齐价值差额给(乙),
将造成遗产分配时,帐面上看似没有均分,(甲)多於(乙),
但其实私底下,总财产的计算上,是有均分的,
2继承人对此分配方法也无异议,感情良好。
想请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下,会因为民法1141条规定要均分,
使得,遗产分配不均的部分,被认定是(乙)赠与(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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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38.158
1F:推 badfood:记得财政部有解释若缴清遗产税 无论如何分割都不构成赠与 11/15 15:28
感谢指点!!依照您的解答,有查到台财税第35311号函了:D
※ 编辑: cutesung2 来自: 114.45.238.158 (11/15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