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lkj (比比♡杰)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自用住宅申请问题
时间Thu Aug 30 17:39:44 2012
有四间房子-A、B 都是 母 所有,C、D都是 子 所有,四个人 父、母、子、媳
若设籍为 A-母(自己名下的房)
B-媳(母名下的房子)
C-父(子名下的房子)
D-子(自己名下的房)
这样四间都可以申请自用住宅嘛?
主要是B的这种方法可以嘛?其他三间应该是没问题的。
p.s:这样排法是为了减少迁户口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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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7.136.227
1F:→ chunte1013:应该B不行,B与D对调即可 09/12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