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inosekai (kai)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撤回赠与
时间Wed Jul 25 21:21:18 2012
===以下是新增的问题===
之前询问大多回答:国税局发现以前就不算
国税局是说赠与30天内要申报
那...请问国税局多久会发现>///< 30天之後?!
我如果这礼拜转下礼拜转回去
这样会被发现吗?
(不想无故多缴税...)
===以下是原本的问题===
案例如下:
AB是兄弟
因为有事情A要向B借两百万元(资金调度,也没收利息)
因此B把B在甲银行的钱转到A在甲银行的户头
请问在多久内转回,不会被当成赠与?(30天内?!)
又转回去,要转回B原本的户头吗?还是可以转入B在乙银行B名下的户头?
(└→纯粹是B不想多花一次跨行转帐的费用而已...-.-...B刚好想把钱从甲搬到乙)
还是撤回赠与一定要原户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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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6.241
1F:→ baccat:没超过220万没有差 07/26 11:05
2F:→ krissy6334:已经超过大额存提款限额,会通报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 07/27 10:48
3F:→ krissy6334:尤其是这种转来转去的款项,如果你不介意很多人看的到 07/27 10:49
4F:推 adey40:那如果不用转的,事先提出来交给对方再由对方存进去的话 07/28 07:53
5F:→ adey40:洗钱防制中心查的到吗?? 07/28 07:53
6F:→ ichinosekai:这个...我猜查不到XD 07/28 14:03
※ 编辑: ichinosekai 来自: 112.104.158.130 (07/28 14:05)
7F:推 krissy6334:查得到,用"法眼系统"可以查好几亲等彼此关系,但如无 07/30 13:12
8F:→ krissy6334:不法,也只是看看而已 07/30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