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00i (K800i)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地价税改自用住税率相关问题
时间Tue Jul 10 22:22:47 2012
地价税率原本是自用住宅,後来土地跟建物所有权由三名儿女继承,那重新申请,
是不是只要其中一人申请即可?
因为税捐处寄来通知书,而只有两个人收到一模一样的通知书,而另一名没收到。
(三人同地址......)打电话去问,结果好像答非所问,还是搞不清楚是要三人各
自申请,还是只要其中一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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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1.184.156
1F:推 akakapo:如果打电话问不清楚,你们又没时间跑地政事务所的话, 07/11 10:40
3F:→ akakapo:届时若有其他问题,承办人员会以电话或e-mail与你们连系~ 07/11 10:41
4F:→ taoist9999:三个人都得各自申请~~ 07/11 23:37
5F:→ k800i:我再问总处,是跟房屋税不同,要每个持分人都自行申请。 07/12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