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ningful (keep going)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房贷列举和户籍地不同位置
时间Wed May 9 22:07:46 2012
请问一下, 目前我自己的户籍在A地, 但是贷款的房子在B地, 是否可以列举扣除呢?
关於房贷利息列举扣除资讯:
1.房屋登记为本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所有
2.本人、配偶或受扶养亲属去年度在该地址办妥户籍登记,且无出租、
供营业或执行业务者使用
3.检附去年支付房贷利息的单据正本
4.两个门牌的房屋打通,仅能选择其中一屋列报
我是符合第1项(房子在我名下),可是当我在线上申报时,他要我勾选"已办理户籍登记勾选"
可是我并没有将我的户籍地迁到B地, 因此有所疑虑, 要请教了解的人, 先谢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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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193.37
※ 编辑: meaningful 来自: 114.25.193.37 (05/09 22:09)
1F:→ nomo16:去年我的状况跟你一样,我是有列举 05/09 23:14
2F:→ basebo11:四个条件都要有 05/09 23:25
3F:→ meaningful:谢谢回答! 05/09 23:35
4F:推 verybadman:如果迁入又迁出呢? 05/10 16:20
5F:→ akakapo:不确定国税局对时间点如何认定,楼上请直接向国税局洽询吧 05/10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