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rangetrees (橘子树)
看板tax
标题[问题] 扶养母亲的问题
时间Thu Apr 26 19:35:36 2012
我的母亲长年居住在国外 59岁
但是还拥有台湾户籍
在台湾除了名下有一栋房子之外没有任何财产
房子还有房贷 去年的房贷利息约3.9万
这栋房子目前是我在居住 我跟我母亲的户籍都在这
因为有空房间 所以有把房间出租 因此每个月有3000的租金收入
但是房客报税时似乎不打算采取列举的方式 因此这笔租金收入需要有证明吗?
请问这样的状况 我在报税的时候可以我母亲可以让我扶养吗?
今年算是第三次报税
第一次因为刚出社会 收入很低 有报税但是免缴
第二次因为薪资很低 算一算好像只缴了2000多 所以没注意扶养的问题就缴了
今年因为工作稳定收入高了一点点 算下来要缴6000多让我吓到了才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请问要是我今年可以申报扶养我母亲的话 那去年的所得税可以追溯吗?
因为要是去年也有申报扶养的话我就可以免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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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所谓爱
是在四季更迭、岁月流转之後,依旧存留在记忆最甜美之处的那些人、事、物...
那,就是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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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04.34
※ 编辑: orangetrees 来自: 114.32.204.34 (04/2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