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tledove (斑鸠)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公务人员办理公产业务 vs 执行业务所得
时间Tue Mar 6 11:17:55 2012
本人之前代理公家机关办理土地登记业务(财政课办理公产业务)
收到一张补税单 上头出现一笔执行业务所得
看来是被当成一般代书了..问题是
当初每件案件上头都有注记 非以土地登记代理人为业 且未收取报酬
且有盖公家机关大印 我盖的是职章
标的物也都蛮明确 是公有财产(权利人中华民国、或○○县、○○乡)
为何这样还会收到补税的单子?
有没有国税局的版友知道相关流程的?
是
1.地政事务所先要筛选掉代书以外的人 再送件给国税局去课税
还是
2.整批送给国税局 然後国税局挑笔数较多的 再去课税
(->地政好像是这样跟我说的 说案件量过大的国税局就会查)
如果是2的话
也就是说 会有很多跟我一样的人也会收到补税单 然後又要自行举证罗?
我是已经写了申复书了 内容是写明我○年○月至○年○月期间任职○○公所
代理公家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非以土地登记(即代书)为业
也去地政调了案件"清单"检附上去 上头可看出标的物是公有财产
但国税局希望我可以
1.再请公所出具证明--证明系职务行为
或2.请地政出具证明--(证明啥我也不知?)
1的话讲起来是比较简单
但我已离开该单位 且原财政课已裁撤
向人事可申请到"在职证明"
但要他证明"清单内案件均系职务行为" 好像有点为难人家
难不成人事要调出我之前每件承办案件出来看?
2的话地政说 唯一能做的只有再帮我调每一件原案出来影印给国税局
不过每件都要收规费就是
这样比较起来可能还是找1比较方便 (同样要调案当然选不收钱的)
只是老同事虽可帮忙 还是不免唠叨:
为何办个公产业务会造成这种麻烦????
对啊 为何会搞成这麽麻烦
每个办公产业务的都会遇到这种状况吗?
究竟是地政的问题 还是国税局的问题
当然也有可能是我自己的问题???? 我漏掉什麽没做吗????
我现在只有想到
是不是当初每办一个案件 就要影印下来 以应付未来的举证责任????
(这样的话...当初送件给地政时 在案件上切结是切结心酸的吗?/_\)
sorry好像变成抱怨文了 orz
我只是想知道 这笔执行业务所得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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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1.109.186
※ 编辑: turtledove 来自: 210.241.109.186 (03/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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