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cats (心灵律动^^罗 :))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遗产税问题(至为紧急!)
时间Tue Feb 7 05:54:34 2012
※ 引述《kazamiakira (风见明)》之铭言:
: 依目前税法规定遗产税现在10%,免税额1200万
: 其实说真的已经到这个地步,要避税已经算晚的了
: 说不定现在规划的避税成本也差不多等於10%了
: 而且这些避税手段还不一定成功,还有可能被国税局补税
: 连补带罚可能会得不偿失,如无高人指点,建议乖乖缴纳遗产税10%
: 不过小弟的建议,或许可以参考看看
: 1.如长辈名下有不动产,千万别现在卖,等继承後再协调或卖或租
: 2.长辈的名下如有现金,如够大量的话,请领出以长辈名义直接购入不动产
: 尤其以商业区店面为佳,因为不动产价值继承时的遗产税价值计算是公告现值
: 趁房地产还未实施实价课税之前,这方法应该还可行
: 听得懂的话,就去试吧
回应一下顺便提个问题请教
如果未来遗产协议分割无虞的话 用继承的方式说实在的可以省下很多增值税
尤其是持有土地很久的话 这是个很惊人的费用
通常已经不乐观(家人对於继续生存两年缺乏信心)的时候
除非是当事人要把特定房地 给 特定人 (比方不在继承人之列的 EX: 孙子 or other)
或是一些特殊原因
不然这样做的成本其实是高很多的
至於第二点
不知道可不可行
因为以现在而言
如果房地持有期限很长 要过户给亲人
国税局通常会同意用现值
不过如果持有时间很短 比方说买来两个月就要赠与给小孩
国税局已经会要求附上实际的民间契约审核了 (因为很明显是要避税)
继承的案子我不确定间隔太短会不会有这样的疑虑
不晓得有没有人比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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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133.43
1F:→ ilanese:以前李登辉买不动产赠与给巧巧,还不是用土地公告现值和房 02/09 18:34
2F:→ ilanese:屋评定现值来计算赠与总额。 02/09 18:35
3F:→ ilanese:「李登辉条款」改变了吗? XD 02/09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