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lh117 (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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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释宪:夫妻非薪资所得合并申报违宪
时间Fri Jan 20 16:15:1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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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宪:夫妻非薪资所得合并申报违宪
中广新闻网 – 2012年1月20日 下午2:39.
....因财政部公布的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夫妻「非薪资所得」在报税时应合并
计算,造成一名与丈夫分居多年的妇人要多缴五十多万元的税金,妇人不服声请释宪。大
法官今天做出释字六九六号解释,宣告相关规定违宪,要求财政部在两年内改善。(潘千
诗报导)
一名妇人在民国八十九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未依规定合并申报丈夫所得以及非薪
资所得利息共计四千多万元,遭财政部裁罚,补徵五十四万多元税额。妇人不服向财政部
喊冤强调,早已跟丈夫分居超过二十多年,根本不知道丈夫的财务状况,因此声请覆查再
打到行政诉讼,却都因为所得税法的规定一路打输,最後妇人只好向司法院声请大法官解
释。
而司法院现在也做出释字六九六号解释。大法官书记处长吴永宋表示,相关规定已违宪。
考量若强迫夫妻非薪资所得要合并计算,可能会导致结婚的夫妻反而要缴交更多的税,形
同变相处罚结婚,更让收入较少的一方要缴交更多税金,也违反租税公平原则。司法院强
调,财政部当年避免夫妻刻意分散非薪资所得、降低级距,才会订出相关法规,但大法官
在多方考量後,认为其实还有其他配套措施,因此要财政部在两年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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