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us0826 (冻豆腐宝宝)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关於亲属改姓与抚养?
时间Sat Nov 26 00:39:04 2011
首先谢谢许多版大 尤其是超级综合所得税系列文章 (进入正题)
1. 简要概述
(1) 父母离异 当时约定我给爸爸养 弟弟给妈妈养 且弟弟改从母姓
目前 自己 与 爸爸 及 弟弟 属同一户籍内
爸爸目前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自己在南部租房子
是计程车驾驶(好像也没有薪资所得单据 但是爸爸有在某职业工会缴纳劳健保费)
妈妈再别人家当村里长
(2) 弟弟目前就读技术学院 有工作 一个月收入约三万元 工作抵实习课程学分
有注册 有学生证 也有缴费单
(3) 我自己在北部工作及租房子
2.问题 (因状况特殊 我尽量叙述详尽)
(1) 申报时我可不可以申报扶养离婚但是没有住一起的妈妈?-->爬文後得知应该可以
(2) 妈妈当里长 是否属於免税对象? 因为妈妈说她没有薪资?(查不到相关讯息)
(不确定里长的薪资是否如妈妈所说的不用申报税额)
(3) 弟弟因北上实习工作 符合 "满20岁但仍在就学中的兄弟姊妹"
这样子的话可以申报扶养弟弟吗? 但是弟弟每个月的实习又有薪资所得......
如果我申报扶养弟弟会不会被国税局处罚或追讨?
而且弟弟还改姓 跟我不同姓氏 这样是否会认定为非亲兄弟????
(4) 我自己租房子 爸爸也在南部租房子 这样子房屋租税可以并计吗?
我每个月5000*12= 60000 爸爸每个月6000*12=72000
还是只能够挑一个人的来申报?
(5) 爸爸有身心障碍手册 未满60岁 计程车驾驶无所得薪资单 但有公会保劳健保
这样能够以 (未满60岁无谋生能力) 来申报爸爸为受扶养亲属吗 ?
若能申报为抚养人 那身心障碍特别扣除能否再扣一次?
(亦即能扣除82000+104000 还是只能够扣82000?)
问题很多 因为明年是第一次报税 家里状况又特别
真的谢谢大家的解答: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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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132.168
1F:→ akakapo:改姓部分,附户口名簿影本或你与弟弟的身分证影本佐证即可 11/26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