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depunk (hydepunk)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列举房租遇到问题了....求救~~
时间Fri May 23 11:00:40 2008
我最近在帮我妹用网路报税,我第一次用这功能,还算顺利地报完了,
於是我妈把在台南工作的我妹报税工作分配给我处理,
(因为要用列举方式节税,单据都在台中家里)
刚刚接到妈妈打电话提醒我网路报税「申报时户籍地是否承租」
那个选项要选是,这样列举房租支出才有效,
原本我妹的报税资料,户籍地我是帮她填台中家里,(现况也是户籍仍在台中)
「申报时户籍地是否承租」 原本选否(因为户籍地是自宅)
接完电话之後觉得我妈说的也不无道理,查了一下文摘,看到这段我就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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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房租准备的单据。
A.租赁契约书。
B.付款证明。(像是转帐交易明细表之类,或者房东有签收房租的单据也可以)
C.要在租屋处迁入户籍,没迁入户籍的话要提供自住切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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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妹只有B的单据可用,这样还有列举效力吗?!
A是否绝对必要附呢?我妹的房租是开发票的,感觉算是蛮正式的@@
C的自住切结书我在网路有找到范本,会印下来使用,
那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户籍地跟是否承租要怎麽填啊?
顺便问一个扣缴凭单的问题:
我妹有两张分别代码50跟54C的扣缴凭单,
所得所属年度写95年1月至95年12月,(所得给付年度则是写096)
可是报税不是报96/1~96/12期间所得吗?
看年度是96没错,但是所得期间让我很疑惑,
这是指去年公司没通知要报这笔,积到今年才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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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0.28.170
1F:推 a881:否 非承租 05/23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