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qek (嘻嘻~)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扶养与股利所得
时间Tue May 13 23:13:42 2008
※ 引述《isca (~~~ 喵 喵 口苗)》之铭言:
: 爸爸的去年所得拿给我试算,原是想看看是否能节税,
: 但後来发现与原先想像不符,
: 因为与父亲在观念上有点争议,
: 想先请高手指点,谢谢 ^^
: 我的想法:
: 1. 爸爸未年满60,加上其股利收入为18万多,因为超过个人免税额77,000,
: 所以不能报让我报为扶养?!
: 2. 股利收入视为营利收入,所以家父必须要另外自行报税,
: 计算方式约为( 180,000 - 77,000 - 46000 )*6%=3,420
: 个人免税额 标准扣除额
: 加上计算股利可扣除税额约 20,000
: 家父约尚可退税 20,000-3,420=16,580
: 父亲的想法:
: 1. 股利视为利息收入,利息收入27万以内可以全扣。
: 所以不但不用缴,报税以後还可以退税20,000
: 2. 假设上述父亲的想法是对的,那他是否可以无谋生能力让我报扶养?!
: 虽然我查了半天,实在觉得我爸算是营利所得,但他坚持去年到国税局报税时,
: 确实是把股利的扣除税额全拿回来的...@@
: 脑袋里一整个觉得自己是对的,但老爸也不可能匡我,
: 所以想问问看是否有人知道问题出在哪边 @@!?
(1)股利应该列为“营利所得”看扣缴凭单最清楚 50*
早期有的股利真的可以用利息或营利所得报~
所以不要怀疑你爸 = =a
(2)你的计算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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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135.174
1F:→ isca:我没有怀疑我爸啊,他说他到去年报税都是如此orz 05/13 23:53
2F:→ isca:我只是怀疑他记错,或诚如之前推文讲的搞不好是他去年利息少 05/13 23:54
3F:→ isca:anyway, 谢谢您的热心^^ 05/13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