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ft (超越自己)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农民为什麽不用报税
时间Tue May 6 06:12:19 2008
※ 引述《volly (XXX)》之铭言:
: 1. 家里是畜牧业,却没报过所得税,
: 父母也说不用报税,这是怎麽回事?
: 2. 父母均未满六十岁,还有一个哥哥,
: 牧场几乎是哥哥在经营了,但卖家畜的收入还是先转进家父的帐户,
: 那我可以申报扶养父母吗? (怕国税局查家里的收入....)
依据《赋税法令汇编》--赋税法令条文全文检索--所得税--综合所得税:
税目: 九十六年度自力耕作渔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
内容: 中华民国97年2月22日财政部台财税字第09704511660号令
核定「九十六年度自力耕作渔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
一、有赋额土地:不论种植何种作物,其自力耕作收入,均按赋额计算。成本及必
要费用之减除:
(一)自耕部分: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二)承耕部分(包括三七五租金) :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二、无赋额土地:农业收入,按调查之资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费用为收入之百分之
一百。
三、渔获:养鱼、养虾、养鳗、捕鱼收入,按调查之资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费用为
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四、林产:林产收入(包括木材、薪材、竹材),按调查之资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费
用为收入之百分之一百。
五、畜牧:各种畜牧收入(包括一般畜牧、养猪、生乳、蛋鸡、肉鸡、种鸡、蛋鸭、
种鸭、肉鸭、养蚕、鹿茸、乳鸽),均按调查之资料核定。成本及必要费用为收
入之百分之一百。
http://dotsearch.dot.gov.tw/Searchall/show_define.asp?id=2813
========================= 结 论 ==============================
依据上述,由於长期以来考量农业所得偏低,农村经济有待振兴,故而财政部均将
「自力耕作渔林牧收入成本及必要费用标准」中的成本率订为收入的100%,亦即
农民的自力耕作、渔、林、牧等业(但不含加工业者)的所得为零,以达实质免税,
体现政府照顾基层农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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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0.8
1F:→ apowerking:(举手) 这样原PO V大就可以申报扶养父母了 对吧!! 05/06 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