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niscool (不愿向命运低头)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列举扣除额房租12万的要求
时间Thu May 1 22:48:36 2008
我跟太太都住在娘家台北的房子
且户籍都迁至此住处
但岳父岳母不住这,户籍也不在此
可以使用跟岳母租房子的方式来使用列举扣除额吗?
因为我户籍在这,用租的会怕国税局怀疑...
若可以的话,需要那些文件呢?
我知道报去年的已经不行了
打算明年使用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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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92.200
1F:推 Aquascutum:租赁合约书和付款证明 05/01 22:49
2F:→ Aquascutum:有户籍当然可以,更省去确系自用的切结书 05/01 22:50
3F:→ rebot:还有你岳父岳母会多一笔租赁所得喔 05/01 23:14
4F:→ anbr:请看5646篇 我有PO过试算表 05/02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