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dd (重新爱上台北)
看板tax
标题[问题] 关於同一年内 有租屋 後来购屋自住 报税的问题
时间Thu May 1 21:46:57 2008
请问各位先进
去年上半年 我住公司宿舍 公司有开给我扣缴凭单 三万多元
下半年 我买的房子可以住了 所以有贷款
从11月开始缴了两期 利息 银行寄单子来 约三万出头
听说 规定 同一年内租屋跟利息只能选其一
所以我只能挑一个 去跟 我的保险费 作列举扣除额吗??
酱子不是很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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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37.37
1F:推 ting701:只能择一 05/01 22:12
2F:推 Aquascutum:若能举证租屋期间与购屋借款利息期间不同 05/01 22:42
3F:→ Aquascutum:两者都是可以列报的,但记得要附证明期间不同的文件 05/01 22:43
4F:推 ting701:请参考所得税法第17条租金支出扣除额规定 05/01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