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yrabbit (也太卷了吧!!囧)
看板tax
标题[问题] 薪资所得按全月给付总额扣缴??
时间Thu Apr 24 16:57:20 2008
今天收到公司财务这封信,有看没有懂,真的有这个措施吗??
信件如下
***********************************************************************
兹因财政部赋税署对扣缴义务人(公司单位)给付纳税义务人(个人)的所得课税办法,有部
份的修正,势必造成个人
每月自所得中必须预缴的税额增加,尤其当月份若有除正常薪津外的其他所得或奖金,则
预缴税额亦累计增加。
故财务中心发此文徴询全体员工的意见,各位若是选择方案(1)者,请重新填写『员工薪
资所得受领人免税额(扶养亲属)申请表』,以利预扣税金的作业。
1‧员工有填写扶养亲属表者,按『个人全月给付总额』依『所得扣缴税额表』预扣税额
。
2‧员工当月总所得固定预扣6%,若当月发放2次以上的各类个人所得,则采计全部所
得固定预扣6%税额。
(若当月只有薪津所得,则所得金额在 NT 33,333元以下者,不预扣)
以上二者,预扣税额差异说明如下:
依财政部赋税署新修正各类所得扣缴率标准与薪资所得扣缴办法扣缴率,即『薪资所得按
全月给付总额扣缴』。
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表示,自97年3月7日开始。
〈1〉‧员工有填写扶养亲属表者:扣缴单位采计按『个人所得按全月给付总额』依『所
得扣缴税额表』预先代扣
例一:2月份发放薪津、年终奖金、绩优人员代金、资深人员代金等,依同一扣缴单位之
同一个人的所得合计总金额,采『全月给付总额』依『所得扣缴税额表』的标准预先扣缴
税款。亦即当月累计总所得越高,则必须预先代扣的税额会越多,经查国说局的『所得扣
缴税额表』的扣缴标准,若当月总所得达NT 498,001 元者,扶养2个直系亲属,则必须由
扣缴单位预先代扣NT 125,740元的税额,预扣税率达25.25%。
例二:2月份发放薪津 NT 50,000
年终奖金 NT 100,000
绩优人员代金 NT 1,000
资深人员代金 NT 9,000
======================================
合计总所得: NT 160,000
扶养2个直系亲属→经查国说局的『所得扣缴税额表』的扣缴标准,则当月扣缴单位必须
在发放同时替纳税义务人代扣 NT 16,500元的税额,预扣税率达10.31%
〈2〉‧员工无填写扶养亲属表者:扣缴单位采计按『个人所得按全月给付总额』依固定
6%预先代扣。
〈例〉:2月份发放薪津 NT 50,000 X 6%=3,000
年终奖金 NT 100,000 X 6%=6,000
绩优人员代金 NT 1,000 X 6%= 60
资深人员代金 NT 9,000 X 6%= 540
======================================
合 计: NT 160,000 X 6%= 9,600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196.105.2
1F:→ baron67:有阿..所有的公司都有阿,想选哪种自己衡量罗! 04/24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