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rf ()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教关於员工分红的股票股利所得
时间Sun Feb 10 18:30:01 2008
在促产条例还没落日之前
所得算法 应该是以分红配股之面额计算为薪资所得
另为配合新施行之最低税负制 须以市价计算基本税额
基本税额高於原应纳税额的话 须补缴差额
所以 在本例中 原po之所得为600000+10000=610000
另以600000+100000=700000 计算最低税负制下应纳之基本税额
但因700000<6000000 故不须缴纳基本税额
故全年所得以610000计算
若有错 欢迎大家指正 谢谢罗!!!
※ 引述《zeuss (继续加油)》之铭言:
: 由於在爬文与中找不到解答,请各位不吝指教。
: 我在网路上看到这一段说明:
: 在12/31/2009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落日之前,员工分红面额部份列员工薪资所得;
: 配发股票可处分日次日之收盘价超过面额之差额部分,计入个人基本所得额,
: 全年收入超过600万元者,则需加徵20%最低税负所得税。
: 我疑问是,假设我拿到一张员工分红股票股利,可处分日隔天市价是100000
: 如果我的其他年所得是600000,那麽我的年度所得就是700000吗?
: 然後接下来就是用700000当作总收入去扣除其他项目然後计算累进税率吗?
: 还是说如果加入股票市值後年收入未超过600万,则员工分红股票股利并入
: 年所得的部分可以用面额计算? 也就是我的年所得变成610000 ?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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