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u (来自东海岸的访客)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请问国小短代的代钟点费是否要扣税?
时间Fri Feb 1 20:56:45 2008
※ 引述《sada888 (美人儿)》之铭言:
: 国小的薪资不用扣税
: 但短期代课的代课钟点费算是薪资吗?
: 要不要扣税
: 如果要扣税话 法源依据在哪?
: 谢谢回答
(好像还没有人回答,暂且回应如下)
原则上任何取得薪资所得者,原本就应该在次年的五月份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但
依据《所得税法》第四条二款规定:托儿所、幼稚园、国民小学、国民中学、私立
小学及私立初级中学之教职员薪资所得,免纳所得税。
其次,依照财政部87/02/26台财税第861902153号函释:
公私立国民中、小学教师及行政人员从事课後辅导、补救教学活动及暑期学艺活动
等教学课程,所领取之所得,除由教育局统一编列经费补助部分可免纳所得税外,
其余由学生支应者,尚无所得税法第4条第2款免纳所得税规定之适用。
所以,课後辅导部分的钟点费等所得则应合并计入申报缴纳综合所得税。
如上所述,课後辅导部分的钟点费等所得不在免税范围,其性质属非固定薪资所得,
倘未达起扣点,可暂免扣缴所得税,惟扣缴单位(学校)仍应填报扣(免)缴凭单,向国
税局申报归户,并交所得人(老师)合并其他各类所得(ex.利息、股利.....)计入申报
缴纳综合所得税。
至於国小短期代课的代课钟点费当然属於薪资所得,至於应否课税,则应视其性质,
参照上述财政部87/02/26台财税第861902153号函释原则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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