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pitaphor ()
看板tax
标题Re: [问题] 有负担赠与(房屋)
时间Wed Nov 7 23:37:36 2007
※ 引述《zarvart (TQC)》之铭言:
: 想要请问一下
: 在申报赠与税的部分有点不太了解
: 按照常理来讲 应该是要有赠与的事实才需要申报赠与税不是吗???
: 那赠与的事实应该是以移转过户为赠与的发生吧
不是以过户日算喔
赠与日就是双方的移转契约上面写的日期
: 而且是说在移转过户後 30天内申报赠与
: 可是在2反而是先申报赠与税 在办理移转过户
要先申报 才能过户
: 实务上想问一下其他人的看法 谢谢
: ※ 引述《fornando (喜欢大眼睛的女生)》之铭言:
: : 您好
: : 1.先申报契税及土增税
: : 2.申报赠与税 (附贷款余额证明),领到国税局同意移转证明才能去办理过户
: : 3.变更贷款债务人後申请新的余额证明 or 土地腾本送缴国税局,国税局将列管
: : 五年~~~
: : 有问题欢迎互相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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